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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混合所有制成为亮点22813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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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“混合所有制”成为亮点


9月14日发布的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将所有所“成为亮点”发布国企改革意见,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,更向市场化、证券化倾斜,鼓励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相互入股,开放非国有资本参与过去“碰不得”的能源、铁路、电信等领域。值得注意的是,指导意见中专辟章节提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。连维良在吹风会上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,提到鼓励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。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国企改革,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,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投资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,就是PPP模式,政府将优先选择有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的项目运营,社会资本共担风险,共同合作,项目风险将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4日表示,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,在能源、交通、通信、资源开发及公共事业等进入门槛较高的领域,要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及有利转型升级的项目。中央亦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模式对非国有资本进行股权投资,亦鼓励员工持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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